关于赵九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旅游经济发展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赵九龙同志任宿迁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免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 军同志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郭玉龙任公司纪委书记(享受公司副总经理待遇),免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王怀阳同志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卓 雷同志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赵鹏程同志任公司董事(市产发集团选派);
高冬梅同志任公司董事;
刘 静同志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市产发集团选派);
乙安锦同志任公司监事;
陈 晓同志任公司监事;
张 鹏同志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海军同志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耿 瑞同志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纪委书记主要职责: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全面加强公司、奥体中心管理,参加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会议,不参与日常工作分工,直接对局党组负责,履行监督公司、奥体中心职能。全面监督公司、奥体中心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作风、重大决策、财经纪律、人事管理、固定资产、物资采购等事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公司、奥体中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党纪党规,开展问责追责,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党组报告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为党组决策提供依据;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宿迁市体育局党组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