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迁市国民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中心内设机构和职责范围的通知
宿体发〔2014〕26号
各县(区)体育(教育)局,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宿迁市编委宿编[2013]174号文件精神,同意设置宿迁市国民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中心,现将中心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范围予以明确,望有关单位做好衔接。
一、内设机构
综合科(训练督导)、体质测定科(健身指导)、训练监控科(运动康复)
二、工作职责
根据体育事业发展需要,将市体育科学研究所和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从市体校分离,在市国民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中心增挂成立宿迁市体育科学研究所牌子,具体职责以下:
1、体质测定: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工作,建立市民体质档案,掌握全市国民体质状况和变化规律,定期公布测定结果;
2、健身指导:开展亚健康检测与干预咨询工作,开具运动处方,指导市民科学健身;
3、训练监控:开展全市训练监控测试、运动风险评估、运动伤病预防、运动放松按摩、损伤康复理疗、疲劳康复和运动营养补充工作;负责局属各训练单位运动员参加相关赛事的科研服务工作;
4、训练督导:负责全市训练质量评价的研究与管理;负责业余训练检查督导;负责市本级教练员业务培训;指导全市业余训练单位科学选材、科学训练、资源整合等工作;
5、体育科研:组织体育政策和体育学术研究,开展对外体育科技交流和体育科技服务,开展体育科普宣传,开展体育科技信息服务与咨询。
特此通知。
宿迁市体育局
2014年4月8日
宿迁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