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体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 suqian.gov.cn)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世纪大道92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53108,电子邮箱:sqstyj@126.com)。
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机制,拓宽渠道,优化服务,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注重理论学习。市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7年度,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处的统一安排下,我局安排专人赴西安参加集中学习,系统的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提高信息公开负责人的业务素质。并在全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
(二)加强组织领导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量化考核,有的放矢,提高效率。
(三) 努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时编制《市体育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2017年度市体育局通过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主动公开信息60条,通过市体育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各类服务类信息 523条,发布微博信息 159条,推送微信信息 3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进行回复。
(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
2017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市体育局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人大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体育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政协提案, 2017年度我局共办理了《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7号提案》《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62号提案》《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等三个提案,并与11月8日对提案办理的情况进行了公开。
二、 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工作中,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相关处室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还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单位工作动态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2018年,我们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处的指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和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规范工作流程
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工作流程,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强化考核培训。
积极参加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
附表: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7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务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务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单位负责人:钱辉 审核人:李静 填报人:罗兵
联系电:13951395903 填报日期:2月11日
注:本表有关指标说明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