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体发〔2023〕12号
关于印发《体育系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体育局,各功能区体育部门,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体育系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构建火灾防控齐抓共管格局,大力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宿迁市体育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体育系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确保全市体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全市体育系统组织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按照“防住重特大、盯着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动员全市体育系统力量,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推进体育系统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整治重点
体育系统内单位和体育场馆安全疏散不畅通、平面布置不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装修材料不符合规定、员工培训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方面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下列情形:
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施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2.改变建筑物原有功能,造成设施楼层不符合规定、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防火隔离;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中庭、走道违规占用;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3.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物内停放或充电。
4.餐饮场所内厨房未按规定进行防火隔离,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排油烟管道未按防火分区设置,且未按规定设置防火阀,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暗装电气设备与保温材料之间未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5.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6.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存在影响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完整性的开口部位、孔洞;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的防火封堵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临时建构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既有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割功能分区,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可燃危险品。
8.未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9.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10.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并有效处置初期险情。
各地、各单位可结合本地本单位火灾风险特点,细化或拓展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三、整治措施
(一)实施集中培训“能力提升工程”。各地各单位要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部门参加排查人员以及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等重点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要全面开展“五个一”活动(向社会做出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维护保养1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并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二)实施集中整治“隐患必除工程”。按照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全面摸清底数,查清查实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对于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负责整改督改,落实闭环管理。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吸纳消防安全专家参加、邀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等方式,科学合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的基础上,同步抄送当地消委办,由消委办提请当地政府综合采取挂牌督办、联合执法、约谈警示等措施督改。
(三)实施集中考评“质效提升工程”。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重点评估消防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对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逐一提醒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根据火灾形势、季节特点和阶段重点任务安排,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压实工作责任。每年组织开展年度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集中考评,2025 年底,专项行动结束后,全面进行总结考评。要积极协调媒体,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暗访,对突出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曝光,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曝光一批、警示一类、教育一片。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共三年时间,以一年为周期,接续开展三轮整治。每轮整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三个集中措施,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部署发动(每年 3 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召开部署会议。各地制定本地区总体工作方案,加强部署发动。
(二)组织实施(每年 4 至 11 月份)。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各地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每年 12 月份)。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层层抓好“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实施。要强化指挥调度,定期会商研判,组织约谈提醒,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二)严格追责问效。各地、各单位要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要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整治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风险隐患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固化提炼,不断健全完善各类重点场所全链条管控制度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工作举措。5 月份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0 日前报送工作进度和小结;每年 12月 20 日前,上报当年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安排。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宿迁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