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4]203号)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市体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uqian.gov.cn)宿迁市体育网(http://tyj.suqian.gov.cn/)等政府信息公开公共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焦铎联系(联系电话:84353067;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styj@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并纳入对本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年度考核共性目标中。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臧广甫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袁龙同志任副组长,局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信息中心,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落实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公开制度。一是强化管理制度。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局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提高效率。二是强化联络员制度,由各处室、单位信息员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我局通过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组织工作人员培训会,保障了网站专栏设置优化升级、政府信息发布快捷高效。三是强化信息发布制度,所有信息发布由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扎口管理,重要信息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审批,确保安全性与准确性。四是建立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在重大政策发布之前,由局信息中心协调市直相关单位,商讨解决疑难问题,并最终达成一致发布意见。
(三)完善信息公开举措。一是制定体育行业服务标准。印发了《全市体育行业服务标准》,在服务标准、服务环境、工作职责、日常管理等方面建立了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二是举行多场新闻发布会。在迎元旦万人长跑、5.8日绿色健身日活动、8月8日全民健身日展示活动等重大群体活动举办前,都分别邀请省内知名媒体单位,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2014环骆马湖生态四项公开赛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活动的详细情况予以通报,国内近50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三是搭建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宿迁体育网、爱健网、运动网等网站的建设,着力打造华东地区体育健身门户网站。在网站设立市民健康档案查询系统、运动场地查询和预约系统等,充分利用网络问政、鼎鼎有名网络受理平台,为市民提供健身信息公开平台。四是开设公开专栏。在局网站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报、公开意见箱栏目,并明确专人负责网上公开信息受理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开内容:2014年,我局共向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送信息29条,涉及法规政策公示公告等内容。截止12月中旬,在市体育局网站公开发布信息586条,其中政策法规7条、工作动态499条,公示公告、政策解读等8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举办1次政行风热线在线访谈。回复宿迁12345-便民服务365网贴108条,回复群众评议满意率达100%。
2.公开形式:(1)网站。“网上宿迁”及市体育局、爱健网、运动网、宿迁12345-便民服务365等网站。(2)新闻网络媒体。包括宿迁日报、宿迁晚刊、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等。(3)服务大厅。利用体育运动中心大厅内外宣传栏、电子屏、触摸屏提供信息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4)新闻发布会。包括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在线访谈”形式。(5)市体育馆电子显示屏、宣传栏。(6)全市体育彩票800个网站销售点电子显示屏。
(二)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无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无
(四)不予公开方面
无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收费及减免方面
无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无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局按照要求,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回顾,对存在问题予以认真总结,主要表现在:一是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尚不健全,信息公开不及时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干部职工及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不够,主动公开、深度公开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的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下一步将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信息公开意识教育。加强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公开透明意识,强化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网民互动,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二)继续做好相关信息在网站上公布。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及时向广大公共发布最新政策,加强对政策解读,让他们第一时间准确了解切身利益相关的体育事业最新政策,保障好网上宿迁信息公开内容。
(三)完善本局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强化网站建设,提升网站功能,切实方面广大服务对象查询相关信息。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8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一)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 |
条 |
0 |
(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 |
条 |
0 |
(三)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数 |
条 |
0 |
三、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0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五、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5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