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印发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014320080/2023-00049 分类 财政信息   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3-05-25
文号 宿体发〔2023〕18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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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各处室、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宿迁市体育局

2023525

(此件公开发布)

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经纪律等,强化规矩意识,守住法律底线。

(二)强化保障。强化预算编制、项目申报等保障措施,不断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三)厉行节约。量入为出,节约经费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三条 各处室、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预算编制相关要求,统筹编制当年收支计划。

第四条 各处室、单位认真编制预算,经济处审核后报党组会研究。

第五条 年度预算批复后,各处室、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六条项目预算管理包括部门专项、市级项目、省级及中央项目等。年初上报的年度预算实施计划实行按月严格考核,预算执行率二季度末须达50%以上,三季度末须达80%以上,10月底须达90%以上,原则上11月底须达100%,未按进度执行的项目,按不低于5%扣减其下一年度预算,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

第三章绩效管理

第七条绩效目标编制及时、准确、完整。

第八条绩效自评价及时、真实、客观反映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 如需新设专项资金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市财政对某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的,按不低于20%扣减次年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的,次年不安排预算并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管理人员责任;对在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中查出违纪违规问题的,将扣减直至取消该专项资金次年预算,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经费使用流程

经费审批程序。经费使用严格实行先审批后用款,未经审批同意的一律不予报销入账。包括办公用品采购、业务活动开展设备购置、维修维护等,所有涉及经费支出的,必须制定详细预算方案并列明经费渠道。预算金额在5000(含)以下经分管业务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5000元(以上)至2万元的支出,经分管业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经费使用管理

1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财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财务支出实行分类审批制度,按审批权限审批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预算金额达到2万元(含)以上的支出,需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实施。

3规范报账流程。坚持一事一结、及时报账的原则。报账需经办人签字,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人员复核把关,局分管业务领导和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后,报局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最后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4相关人员的职责。经办人及所属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需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务人员复核原始凭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手续不齐全和不符合财务支出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理财小组成员要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责,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支出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

第五章重点支出事项管理

第十三条 公务接待

1接待范围

(1)上级有关部门来视察、调研、检查工作等需要接待的;

(2)市外、省外相关部门及兄弟单位来考察、学习、交流需要接待的。

2接待标准:

(1)公务接待可安排一次工作餐,标准不高于120/人。

(2)公务接待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

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酒水和含酒精饮料,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含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4)公务接待不得赠送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3接待审批程序

(1)公务接待派出单位发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附电话相关记录。

(2)公务接待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实行对口接待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3)接待要填写接待,报业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

(4报销需提供:

来客单位公函(电话记录、介绍信);

公务接待审批单;

市级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费报销附件;

发票;

  餐饮菜单等。

第十四条培训费

1培训活动应根据上级规定或工作需要开展,非必要不举办,举办培训活动须经分管业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机关培训费标准的相关要求,多采用网络视频等线上方式开展培训。组织培训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内,最高不超过10人。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

2培训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费、资料、交通费

其他费用

合计

360

120

40

30

550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处室、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市辖区人员参加培训,不得安排住宿。

3讲课费执行标准(税后):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不超过1000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3学时计算。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4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市级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费按培训费相关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

5报销需提供

培训通知;

发票及其餐饮费、住宿费等费用原始明细单据;

市级机关单位培训费报销附件;

讲课费签收单;

培训人员签到表大型培训签到表可以培训班通知代替等。

第十五条会议费

1预算:会议经费实行会前预算、总额控制的管理办法。

2审批:会议由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报销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3会议场所:原则上在市级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召开,未纳入定点范围,但住宿费、伙食费、场租费等收费标准低于市级机关定点会议场所最低收费标准的单位内部宾馆、招待所也可作为会议场所。

4会议规模: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参会人员不超过1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参会人员的10%以内。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各类专题会议不超过半天。

5会议费开支标准:

                           单位:元/人/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150

130

20

300

  会期1天以内无外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需要午休的可在上述会议费标准内调剂安排午休房间。确需安排住宿的会议,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其中市厅级领导和县()、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可一人一间。

6其他规定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分量,提倡安排自助餐,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等固定资产;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会议场所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7报销需提供

市级党政机关会议审批表;

会议通知;

参会人员签到表;

机关单位会议费报销附件

发票及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

第十六条公务出行保障

1宿城区(限于幸福、项里、古城、河滨4个街道和双庄、宿城经济开发区)、宿豫区(限于顺河、下相、豫新3个街道)、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限于井头乡、晓店镇、

嶂山林场、祥和社区)、苏宿工业园区等51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交通补贴保障,不提供公车保障,不再报销公务交通等差旅费用。

2符合下列条件可使用公车平台车辆:局主要领导1人公务出行或分管领导2人以上公务出行可使用平台车辆,其他人员普通公务出行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因工作需要,3人以上公务出行,经分管业务领导批准可使用平台车辆)。

3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出行,优先选用公共交通,按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交通费用。

4省外公务出行一般由公共交通保障,按标准报销交通费用。

5符合公务用车条件而未使用公务用车的,到市辖区以外地区公务出行,可按规定报销交通费和领取交通补助。其中,到三县出差,可以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并给予往返当日40//天交通补助;市外出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领取往返当日80//交通补助

6对于符合平台派车情况的公务出行,实行一程一单,先审批后派车,由用车处室填写车辆使用审批表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业务领导批准后,提交办公室统一安排办公室扎口与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调度中心平台联系,及时将车辆、驾驶员信息反馈给相关处室;用车后,用车人与驾驶员确认信息,并在《公务用车派遣单》上签字确认。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与调度中心结算。

第六章 采购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采购支出管理

1各处室、单位根据预算安排,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政府采购申请。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市体育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严格报账管理,报账时需提供:

正式发票

采购申请表

采购合同

验收报告

党组研究记录(预算金额达三重一大的项目)

询价单(采用简易询价方式采购的须提供)

公开采购项目须同时提供:

中标通知书

采购项目信息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府采购部门审核意见(分散采购限额以上项目须提供)等。

采购项目含固定资产时,应附固定资产增加表;货物、工程类采购项目,应另附《货物验收单》、《工程竣工验收单》;服务类采购项目,应另附支出决算表和绩效评价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3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第七章公务卡管理

第十八条 公务支出事项,凡能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转账办理的,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转账办理不具备转账条件的,可以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第十九条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应当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同时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公务支出有事前审批要求的,持卡人应事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完成报销手续。因延期还款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 持卡人报销时,要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财务报销凭证及公务卡消费信息,按照财务报销程序,于公务卡还款日前将完整的报销材料报请审批。

第八章工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基层工会单独设立工会账户,实行独立核算。严格预算执行在预算内定支

第二十三条 基层工会以工会活动需要来安排各类活动合法合规、精简节约、不得变相发放津补贴。

第二十四条 基层工会收到单位行政补助款,应纳入工会收入预算,不行政列支的费用转到工会账户支出。

第二十五条 工会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2023525起执行,原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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