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沭阳县体育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的公告
2021年,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下,沭阳县体育局严格执行各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保证各项体育事业的投入,保障了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的发展,为本县体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县2021年发行体育彩票所筹集的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全县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1006.08万元
二、2021年全县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
近年来,为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建设需要,体育彩票公益金加大对基层群众活动场地场馆的建设、群众健身器材添置、群众活动开展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运动训练保障等方面的经费安排,共支出1006.08万元。其中:群众体育工作支出738万元,占73.35%;竞技体育支出268.08万元,占26.65%。具体情况如下:
(一)用于群众体育(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172.04万元
1.示范性全民健身活动89.5万元;
2.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14.7万元;
3.校园足球专项经费17.8万元;
4.各类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13.6万元;
5.地方群众性综合运动会27万元;
6.各类青少年运动会9.44万元。
(二)体育彩票公益金全民健身(建设和维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466.16万元
1.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场地建设与维护95万元;
2.全民健身设施、器材购置、建设、维护、补助90万元;
3.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30万元;
4.全民健身路径建设117万元;
5.青少年体育发展场地设施建设34.16万元。
(三)体育彩票公益金全民健身(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66万元
1.社区体育俱乐部10万元;
2.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2万元;
3.健身气功站点7.6万元;
4.社会体育指导员15万元;
5.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3.5万元;
6.社会体育组织7.9万元.
(四)体彩公益金全民健身(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33.8万元
1.国民体质监测14.2万元;
2.群众体育调查研究4万元;
3.群众体育新闻宣传6.2万元;
4.影像、报刊、书籍、杂志出4.6万元;
5.群众体育法律法规4.8万元。
(五)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竞技体育268.08万元
1.举办或承办竞技体育赛事96.5万元;
2.改善各级运动队训练比赛场地设施93.5万元;
3.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32.4万元;
4.支持运动队参加全国、省、市比赛26.4万元;
5.补充运动员保障19.28万元。
三、体彩公益金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得益于体彩公益金大力支持,我县的群众体育和全民建设特色项目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让群众体育更加紧密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突出全民健身广泛性、参与性、特色性,让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吸引各阶层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加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身人口比例,让人民群众在健身中获得健康,在健康中获得快乐,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社会和谐程度。充分利用体育社团群众性、广泛性、社会性等特点,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兴办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运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与政府联合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体育产品和服务;把体育社团打造成为政府为群众提供体育服务和产品的平台,承担社会公共体育服务,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