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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7-10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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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红十字会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团机关,副处级单位,现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职位
  宿迁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二、招考范围
  市直机关和各县(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的在编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热爱红十字慈善事业,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不受此限)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7、能比较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招考程序
  本次公开招考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者填写《宿迁市红十字会招录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红十字会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时间为8月24日,请应考人员于8月22日到市红十字会领取准考证。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男性前6名、女性前3名参加面试人员,集中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1:1比例确定男性前2名、女性前1名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红十字会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根据考核情况提出任用建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调动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市红十字会按人事调动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备案。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7月21日—7月25日
  报名地点: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市南湖路16号)
  联系人:葛新平 联系电话:84389916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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